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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豫銘化工有限公司(第一輪) 清潔生產環境信息公示时间:2025-02-06 09:00:00 【原创】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、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、《河南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》等文件相關規定和要求,現將我公司基本情況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向公眾公示,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。 一、企業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:河南豫銘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: 李晨曦 地理位置:河南省濮陽市范縣濮王產業園區天元路117號 1、原料使用情況
二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1、廢水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冷卻系統定期排污水、地面沖洗廢水、化驗室廢水及生活污水。本項目營運期蒸汽冷凝后回用生產線,冷卻系統定期排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網,地面沖洗廢水、化驗室廢水進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進污水管網,生活污水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范縣濮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,最終入金堤河。 2、廢氣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硫酸鋁反應過程廢氣、車間西側破碎粉塵、東側破碎和粉磨粉塵。項目營運期硫酸鋁中和反應過程廢氣經收集后進尾氣吸收塔(二級水噴淋)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 (DA001),生產過程西側破碎粉塵經集氣罩收集進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(DA002),東側破碎和粉磨粉塵經集氣罩收集進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(DA003)。硫酸鹽工序反應過程廢氣采用尾氣吸收塔(二級水噴淋)處理后排放,破碎碎粉塵進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。 有組織:硫酸霧可滿足《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1573-2015)中表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(硫酸霧:10mg/m3);粉塵可滿足《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31573-2015)中表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(顆粒物:10mg/m3)。 無組織顆粒物可以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濃度限值要求(粉塵:1.0mg/m3)。 由企業2024年年報可知:2024年廢氣污染物排放量為:硫酸霧:1.5675t/a,顆粒物:0.0602t/。 3、噪聲 公司噪聲來源主要為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,設備均為連續運行設備。采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取基礎減震、廠房隔聲等措施,廠界噪聲可達到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3類排放標準(晝間:65dB(A),夜間:55dB(A))(2024年8月企業檢測報告噪聲晝間:51-54dB(A))。 4、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物:一般固廢:廢包裝材料、除塵器收塵、污水站污泥、生活垃圾等;危險廢物:廢潤滑油。 一般固廢收集在一般固廢間,定期外售或回用于生產;危險廢物:廢潤滑油統一收集后在廠區危廢暫存間暫存,交有資質單位處置;污水站污泥外運城市垃圾處理廠,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理。企業2024年外售廢潤滑油0.0130t/a。 三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審核企業:河南豫銘化工有限公司 聯系人:石宴爭 聯系電話:15239365355 意見反映郵箱:1161884435@qq.com 特此公告! |